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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对110家液氨企业进行安全“体检”
2013-06-20 来源: 南京日报
三分之一企业列入重点监管
扬子晚报网讯 (记者吕宁丰通讯员卓小琳) “6·3”吉林省德惠市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,给我市液氨使用单位敲响了警钟。昨天,记者从市百日安全行动整治办公室获悉,十多天来,我市对110家使用液氨的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涉及液氨设备640多台,并提出多项安全生产要求,包括各企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,落实防范措施,液氨储罐、压力管道定期进行检测检验,确保液氨的正常使用。
江宁区派出3个执法检查组,对全区40家涉氨企业进行检查,并要求所有企业定期向安监部门报送液氨使用情况资料。鼓楼区安监局联合质监分局、环保局、公安分局等部门执法人员,并邀请有关压力容器、危化储运等专业人员成立联合检查组,对龙基制冰、南京天环食品有限公司、南京文通商贸有限公司、南京果品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液氨使用单位进行检查,现场提出整改措施。高淳安监局与区消防大队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、南京金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检查,并实地查看液氨仓库的安全防范措施、泄漏应急措施等情况。
江苏昊华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陆俊生高工介绍,液氨是一种用于冷却剂的化工原料,广泛应用于化工生产,农产品冷藏保鲜等方面。为运输及储存方便,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,储存于钢瓶或钢槽中,由于容易挥发,稍有不慎便会引发险情,对企业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。
据介绍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在生产中使用的液氨如果超过10吨,就构成重大危险源物质,必须进行严密监管。我市110家企业中,有三分之一液氨使用量超过10吨,属于重点监管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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